索引号:0000000-szfwj-2018-0002 | 主题分类:市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市政府 | 生成日期:2018-01-14 | |
名 称:关于印发《阿图什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件编号:阿政办发〔2018〕1号 | 主题词: | |
阿政办发〔2018〕1号
关于印发《阿图什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林木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林规发〔2017〕107号)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阿图什市扶贫规划和林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林区发展方式的着力点,以巩固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建设阿图什市生态屏障为目标,以调整完善政策、夯实扶贫基础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林区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大力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摘帽。
二、基本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一)坚持精准落地的原则。备选对象生活所在地属于阿图什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
(二)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最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
(三)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为重点,集中安排。
(四)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五)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林业工作站配合,或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管理。集体林区生态护林员不跨乡镇聘用,人均管护面积一般不低于500亩。
三、工作目标
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为贫困户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努力让现有贫困户在辅助管好森林资源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家庭收入,实现森林资源从破坏性增长向常态化保护性转变。在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扩大生态护林员的选聘规模,全市新增100名生态护林员。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护林劳务服务实现脱贫,带动400名贫困人口从事林业劳务服务或技术服务,有效保护上阿图什镇、阿扎克乡森林,防止沙化土地面,为阿图什市发展特色林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生态护林员安排。2017年全市共选聘生态护林员100名。其中:上阿图什镇50名、阿扎克乡50名。负责管护两个乡镇的人工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集体公益林(南山生态治理工程和塔库提核桃园)。人员从2017年、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安排,每个贫困村至少安排1名生态护林员。
(二)管护任务:由乡、村指定管护范围。管护任务原则上安排在本村,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
(三)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安排管护补助费10000元。
(四)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2.巡护管护区森林资源,掌握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依法制止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上报。
4.及时发现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5.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6.发现并制止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并上报处置情况。
7.协助集体林护林员做好村内林地林木资源管护工作。
8.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9.业务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1月30日。
(2)培训内容:阿图什市林果业万家—林果实用技术活动。
(3)培训地点:阿扎克乡、上阿图什镇各村
(五)生态护林员的选聘
1.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3)年龄在18-60岁之间,热心林业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2.选聘程序
(1)公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符合条件的村组、村民活动较集中的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二是选聘范围、程序、方式以及选用后的劳务关系;
三是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四是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五是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两委”或乡镇林业工作站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选聘条件,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住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5)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本乡镇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6)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林业局、财政局、扶贫办审定后报市林业局备案,签订聘用管护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一年,报市林业局备案。
3.聘用管理
(1)聘用期间,护林员应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聘(聘期从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终考核合格者,下年优先续聘。
(2)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其家庭有其它创收并且收入稳定在脱贫标准以上的,下年度不予聘用,重新选聘其他符合聘用条件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护林员。
(3)护林员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需要续聘的,应将护林员在聘期内的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公示,并报送书面申请报告,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4)护林员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或聘期内不履行职责、违反协议应及时予以解聘,根据解聘人员情况,按选聘程序重新选聘护林员。
4.护林员的考核管理
(1)护林员履行管护职责情况考核采取自查、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将各片区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护林员,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每次检查结果逐次记录、统计,作为护林员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2)每月25日为护林员自查时间,护林员应将当月管护片区的管护情况,如发生盗砍滥伐、非法采伐、捕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野外用火、森林火灾、出勤天数、参加学习情况书面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护林员量化考核的参考依据。
(3)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包片干部每月不定期进行督查,乡(镇)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定期组织督查。
五、资金保障
阿图什市2017年生态护林员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生态护林员护林劳务服务报酬1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劳务服务报酬采取按月发放,文印资料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由乡镇财政所自筹资金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阿图什市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努尔江·买买提吐尔干(副市长)
副组长:孙东斌(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徐志明(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庞德斌(市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吾斯曼江·玉素甫(上阿图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依马木艾山·卡德尔(阿扎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孙东斌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林业局:负责协调相关乡镇做好选聘工作,抓好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对选聘工作的督导,核发补助资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
市扶贫办:负责提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加强选聘工作的审核,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
上阿图什镇:负责上阿图什镇50名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根据方案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阿扎克乡:负责阿扎克乡50名生态护林员具体选聘工作,要根据本方案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实事求是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二)提高认识,扎实贯彻落实。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是做好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市林业局牵头,各乡镇、扶贫办、财政局紧密配合,层层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护林员选聘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林业工作站协助,各乡镇要根据生态护林员名额分配情况,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要求,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专题会议,乡镇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四)统筹安排,任务落实到位。生态护林员管护对象为森林资源,重点是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管护区域为乡镇林业工作站可以组织管护的范围;管护面积根据各乡镇现有标准自行制定。同时,要处理好与原有护林员的关系。
(五)实事求是,据实填报数据。各乡镇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及资源档案数据或二类调查数据填报相关表格,杜绝弄虚作假,要做好检查工作。
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18年1月9日前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选聘生态护林员的落实及公示工作, 1月15日前完成护林员聘用协议签订、明确管护范围和职责,并上岗工作;1月20日前将《阿图什市生态护林员审批表》报送市林业局备案。